眼前的男人,便是这样一个邻居。
我住403室,他住404室。
我们做了三年的邻居,可我第一次见到他,却是半年前在公寓电梯里。那时他从头到脚都是一身黑,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又长又乱的头发遮住整张脸,让人辨不清面容,与此刻这个穿着白色燕尾服的男子大相径庭。
那天是七夕,方谏刚向我求了婚,我一晚上都处于兴奋状态,进了电梯後盯着无名指上的钻戒欣赏了好一会儿,才发现电梯里除了我自己,还站着个男人。
因为男人身上带着诡异的阴森之气,而且瘦得不正常,看上去极其病态,让我颇为警惕,不自觉朝角落挪动,试图离他远一点,却不小心弄掉了手上的钻戒。
我刚要蹲下身去捡,身旁的男人已经弯下腰,捡起戒指递向了我。
我怔愣地接过戒指,忽然间,似乎从他身上闻见了一种腐烂的味道。
刺鼻,阴森,可怖。
那不该是从一个活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
我克制不住地反胃,离他更远了些,生怕跟他産生肢体接触,迅速掏出纸巾,将那枚被他碰过的钻戒仔仔细细地擦了个遍。
直到电梯门打开,男人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我才察觉到自己刚刚的行为非常不礼貌,就好像是在嫌弃他似的。
……虽然我的确有点嫌弃他。
可是正常情况下,东西掉到地上後,捡回来用纸巾擦一下,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何况那还是珍贵的求婚钻戒。
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人应该不至于会为了一件小事记我的仇。
此刻,我正站在酒店天台,脖子上被男人用刀尖划满了血痕。
天台门被男人用撬棍死死抵住,谁也上不来。
他把我挟持到天台边缘,只需轻轻一推,我便会坠下三十多层,摔成肉泥。
“为什麽?”我颤声问。
为什麽要这样对我?
为什麽要做到这种程度?
“是啊,为什麽呢?”男人的瞳孔渐渐被阴霾覆盖,“大概是因为,你比较倒霉吧。”
不要。
我不想死。
在死亡面前,尊严成了最微不足道的东西。我扑通跪在男人脚下,额头一下又一下用力磕在水泥地上,磕破了皮,磕出了血,不断地哭泣,道歉,哀求。
“求你了,只要你放过我,让我做什麽都可以,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我颤着手攥住男人的裤腿。
“杀死楼上那一家三口的时候,他们也这麽求过我。”男人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眼底满是讥讽,“人类为了生存而放弃尊严的样子,真是低贱极了。”
楼上一家三口?
我家楼上以前确实住着一家三口,小孩子刚上幼儿园,每天都又蹦又跳的,似要踩穿我家天花板。
去年天花板上的声音突然消失了。
我以为他们搬走了,原来,是被男人杀了。
他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我的心缓慢沉入谷底。
从被挟持到现在,我一直抱有微弱的希望,祈祷男人疯够了就会放我走。此刻,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短短二十五年的人生,即将迎来终结。
他绝对,绝对不会放过我。
“我家隔壁住着一位邻居小姐。”男人嘴边勾起摄人心魄的笑,“她会体谅楼上吵闹的邻居,会为电视剧里的角色掉眼泪,会亲手喂糯米丸子给男朋友吃。如此可爱又善良的她,在面对我这种人时,是否会释放出一点微小的善意呢?”
大滴的泪从我眼角落下。
“很可惜,她像其他所有庸俗的凡人一样,把我当成垃圾般嫌弃。”男人弯下腰,温柔拭去我眼角的泪,“那麽,就让这位可爱的邻居小姐,死在她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吧。”
我张了张口,想要哀求,想要痛哭,想要尖叫,然而,全都来不及了。
男人的手覆在我肩上,轻飘飘地随手一推,我的身体便猛地往後倒去。
坠落的那一瞬,我听见男人柔声说:“对了,我叫时遇。”
“时间的时,遇害的遇。”
——时遇。
洁白的婚纱随风起舞。
飘零,下坠。
最後,重重砸落到地面,溅上鲜血与脑浆。
无数路人围了上来,纷纷拿出手机,拍下这位摔断了脖子的倒霉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