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摆脱现在这个局面,唯有死亡。既然那个深爱我的宋珸已经消逝,我也没什麽理由继续活在世上。然而作为陷入循环的重生者,想死谈何容易?
最好的办法,就是激怒时遇,让他渐渐失去耐心,没兴致再跟我耗下去。以时遇的恶劣性格,就算有一天玩腻了,也不可能好心放我自由,只会去杀死重生前的我。
没了装载灵魂的躯壳,我自然也就无法再重生,便可以成功死透了。
可是这都已经十三次了,时遇还是压根没有动怒的迹象,脾气好得令人毛骨悚然。
好啊,那就继续一起死。
在衆宾客的见证下,一次次割断脖颈,刺穿心脏,掏出肠子。
不断死于七夕,又回到七夕。
染红婚纱,染红燕尾服。
看谁熬过谁。
我随手拿起一把餐刀,动作熟练地往时遇眼珠子上捅,这一次,他攥住了我的手腕。
“邻居小姐,”他低眸凝视我,声音里带着无尽倦意,“我好累。”
“装什麽呢?”我满心嫌恶。
托重生的福,时遇的资産一世比一世庞大,一边当着逍遥公子哥,一边诱骗单纯小女孩,一次次让他父母收养我,与我一起长大,恋爱,结婚。
他还有脸嫌累?
时遇声音沙哑:“于你而言,死亡与重生,只是眨眼之间的事,可我却要经历一个又一个二十年,日复一日地等着你回来的这一天。每一次与你相见,都是我熬了七千多天换来的。如果灵魂能够计算年龄,我早已是个百岁老人了,每天一睁眼,连呼吸都感到万分疲惫。邻居小姐,我不想再经历无休无止的等待了,我们休战吧,好不好?”
他攥我入怀,一副精疲力竭的虚弱模样,将脑袋靠在我肩上。
在衆人面前耳鬓厮磨的新郎新娘,仿佛有多麽甜蜜恩爱似的。
“想休战可以,把宋珸还给我,别再让我回到这个恶心的婚礼上。”我说。
“傻瓜,”时遇笑了,“本来就不属于你的东西,谈什麽还给你呢?瞧,你的叔叔,婶婶,妹妹,多麽幸福的一家三口啊,你忍心把他们拆散吗?忍心把宋珸变回以前那个饱受伦理折磨的可怜男人吗?乖,放下他吧。神明不该去在乎一只擡脚便能碾碎的虫子。调动一下脑中的记忆,你会发现,在经历了这麽多次重生後,自己这颗心,比起宋珸,早已偏向了我。亲爱的,星星妹妹。”
我抄起餐刀就插进了他的眼窝。
刀柄整根没入。
就不该跟他废话的。
在衆人的尖叫声中,我擡眸望向不远处的宋珸。
他一脸惊愕,又一次护住身旁的叶琼芳和女儿。
唉,已为人夫的小叔,还是那麽英俊,又迷人。
我冲他抛了个媚眼,然後,干净利落地割了喉。
*
耳边的尖叫声渐渐消散。
睁开眼,头顶是昏暗的天花板。
我所处的位置不再是婚礼现场,而是一间狭窄闭塞的暗室。
下意识动了动胳膊,我发现自己手腕处正绑着熟悉的锁链。
胳膊,脚踝,大腿,腰上,每一处都被链条牢牢捆绑,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新的记忆再度灌入。
这一世,时遇没有再让他父母收养我,而是默默等到十五岁,然後在放学路上掳走我,从此囚禁了我近十年。
眼前这间四面无窗的暗室,正是我生活了快十年的地方。
从被关进来到现在,我一分一秒也没能逃出去过。
一只冰凉的手抚上我的脸,耳边响起熟悉的低语:“欢迎回来,邻居小姐。”
我扯起嘴角:“你终于失去耐心了。”
时遇温柔地理了理我的头发:“谁让你总是不听话?”
手脚皆被锁链束缚住,我再也杀不了他。
记忆在脑海中猛烈翻滚,提醒着我,自己这些年是如何被时遇囚禁折磨的。
一开始,我还抱有希望,不断挣扎,反抗,哭泣,哀求,以为总有一天会有人来救我,直到一年又一年过去,每天一睁眼,头顶永远都是昏暗的天花板,我终于认清了现实,无论做什麽,都是白费力气。
于是,我渐渐变成了一个活尸。
没有情绪,没有思想,没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