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这力量也太夸张了!
萨姆埃尔比之前强了至少三倍,若不是我早有准备,我的右手非得被震断不可!
我知道不宜和他硬碰硬,于是立即和他拉开一段距离,武士刀挥洒出剑气。
“哩!”萨姆埃尔狂野地舞动双斧,硬生生地将剑气击碎,甚至有一道剑气他竟然是用嘴巴咬碎的!
Fuck!
“哩!哩!”战斧夹风而至,我一时躲得慢了些,脸颊被锋刃划开一道血口,同时也被削下几根红。
好险!
只差一点就砍到我的眼睛了!
鲜血从伤口流出,顺着脸庞滑下,我打赌那样子一定好像我在流血泪似得。
我身上冒出了冷汗,同时也因为伤痛而勃然大怒。
我把武士刀收回鞘中,远远地跳开,瞪着萨姆埃尔,厉声道:
“呸!又是魔法武器又是狂战士,搞得花里胡哨的。对付你我只要一把剑就够了!”
“哩——!”
在我说话的时候,萨姆埃尔就已经攻到我的面前,双斧一柄燃烧着熊熊烈火,一柄裹带着刺骨寒冰,一齐劈向我,誓要把我分成三片。
我凝神静气,冷冷地看着他攻过来。
蓦地,武士刀闪电般出鞘,剑光如惊虹厉电,攻破了萨姆埃尔的攻势,之后一闪即逝。
萨姆埃尔整个人瞬间僵住了,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再也不出声音。
之前那股笼罩他全身的黑气不见了,杀气亦消失,甚至叫人感受不到一丝生气。
我甩掉刀刃上的血,武士刀回到鞘中。
鲜血如喷泉一般自萨姆埃尔的脖颈处喷溅而出。
他的身躯并没有倒下,但是他的头已经掉在了地上。
毕竟我只需要他的头。
※※※
加兰城警备队指挥部。
“有没有搞错,说来说去你还是只给了一千金币!”我瞪着在我面前悠闲地翘着二郎腿的警备队长,用力地一拍桌子宣泄自己的不满:“你们的情报有误,那家伙可是狂战士啊,至少值一千五百、不,一千八百金币才对!”
“啊?”留着小胡子的警备队长冲我爱答不理地挑起一侧眉弓,停下手中的指甲锉刀,不耐烦地说道:“你这孩子可真啰嗦,你说萨姆埃尔是狂战士,怎么证明呀?”
我怔了怔:“还…还能怎么证明,他都死了。可是,我跟他战斗时亲眼看到他狂战士化的……”
“亲眼看到?”警备队长冷哼一声,不客气地打断我:“你的证据呢?你说他是狂战士就是狂战士吗?我还说他是德鲁伊呢!我懒得和你废话,这些钱你要不要?不要我可收回去了啊!”
该死的!
我离开警备队的指挥部以后,对着指挥部的大门恶狠狠地竖起中指。
今天真倒霉!
我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手里攥着装有金币的钱袋。
说实话,一千金币已经不算一笔小钱了,如果只是我一个人,足够我逍遥快活大半年,可是……
我摇了摇头,沮丧地朝城门走去。
我身上还带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真恶心,回到营地以后一定要换衣服。
如果是讨伐魔兽,我多半会带上瑞贝卡和克里斯蒂娜。
不过假如通缉犯是人类,除非对方人数特别多或者非常危险,我一个人没把握搞定,否则我坚决不会让瑞贝卡跟克里斯蒂娜同行。
话说,为了赚钱,我一共已经杀了多少人呢?
恐怕已经数不清了吧。
虽然我杀的都是坏人所以负罪感并不强烈,可是有时候想一想还是令自己觉得很恶心……
不知不觉,我离开了加兰城,漫天残阳,看起来好不凄美。
我伸了个懒腰,手里抓着钱袋快步向不远处我住宿的行商营地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