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抢猫的来了在出任务的时候——
185。
我面前是一个人,敌人。
“砰!”
当一个人拥有超人般的力量时,无论他究竟坚强还是软弱丶善良还是邪恶,杀死一个人对于她而言都会变得无比轻松。
就像我眼前的这个脑袋。
——它突然像注水过多的水球般在某一刻骤然四分五裂,红色的血液则和白色的脑浆混在一起四散丶炸裂开来。
而我在此之前做的只是将手放在了他头上,接着稍稍用力地向下握。
“啧啧啧,爱丽你有时还是会控制不好力量啊……听着,不要在意他说得那些狗屁东西!”
“终极人就算每天都被夜枭气得要死,但他威胁夜枭的时候可从来没有失手把夜枭当成摔地上的西瓜过。”
“拜托,爱丽,这是你的力量,你能掌握它的,加油!”
我的身旁则是利爪,此刻的利爪像只真正的猫头鹰一样蹲在路灯上对我叽叽喳喳着。
我则是飘在了半空。
我猜我此时是面无表情的,虽然表情挡在面罩下也看不出就是了。
但是丶但是……我陪利爪来处理某些在利爪挑拨下丶在哥谭尝试着兴风作浪的家夥。
于是我杀了他。
于是我飞了起来,我在敌人的脑袋炸开的那刻就下意识的飞了起来。
而他那些粉色的脑浆与血液混合物——说不定还有毒品——没有一点沾到了我黑袍的下摆。
虽然沾了大概也看不出来吧,毕竟我选黑袍作为制服的一部分也就是为了这个。
所以,我对此,对着这一副惨状应该说什麽呢?
我杀人了,还是用这种“骇人听闻”的方式,我敢说蝙蝠侠即使想象过我有这样的一面,他也没想到过会是这样“惨烈”的场景。
但是我……
好吧好吧,我以前杀过人,不少,但我也没有这样“粗暴”的杀人过。
毕竟我以前当雇佣兵混饭吃的时候通常是靠速度,狙击什麽的自然不必多说,而一旦近身,我会靠我像猫科动物一样的爆发力将对方绞首。
而虽然说我绞首敌人还是用手吧——因为我在近战的时候不像蝙蝠系的义警们一样会用卡里棍丶长棍和撬棍之类。
但那时,我战斗确实不会弄出这麽大的动静。
因为我一向是习惯用手,或者说是用爪子的。
我当时虽然没有自如掌握变猫的能力,但因为一些事情,准确来说是和母亲有关的事情。
最终,我早早学会了在战斗时将手脚变成猫爪。
手指变长,指甲猛得变长丶变锋利丶变硬……然後我就能将拇指以外的四个指头“嵌进”敌人的脖子中。
于是我的目标通常死于窒息动脉血和静脉血流入气管的那种,窒息。
摊开双手,低头。
我下意识以为自己手掌上应该有肉垫来着,我的肉垫是灰色的,英短蓝猫的那种。
毕竟猫的肉垫颜色是和毛色相对应的,而我在变成猫的时候总是变成黑猫。
“所以,没血啊。”
我以前的战斗方式很利落丶灵敏,但是坏处是每次任务结束手上都会染满血。
粘在手上丶干掉的血黏糊糊的。
186。
“利爪,还有吗?”
“没有我就回去了。”
擡头看向理查德琥珀半的金色双眸,我这样说道。
说真的,我没有杀人的爱好。
虽然也谈不上厌恶,但是,就,工作吧。
其实把杀人当工作也挺扭曲的就是了……
不过我不会辩解说我从来不杀老弱病残和无辜者,虽然我确实不杀这样的人,我挑选任务一向谨慎或者说挑剔。
但杀人就是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