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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美娟(第1页)

又过两个礼拜书卿去汇丰上班,在黄浦滩路上,英国人建的灰扑扑的石头房子,巴洛克教堂似的圆顶,在那清晨初黄的梧桐间泛着青色的光。

门口站着两个包头的印度巡捕,一位打字员项小姐出来接待他,冷漠地一点头,但掉过脸去和印度人用英文说了几句笑话。书卿同她一起上电梯,缆绳吱轧作响地把他们两人拽上楼,那项小姐坚毅地站在一隅,动也不动望着楼层上的指针,面无表情,忽然开口道:“英国人把一楼叫做LG,所以二楼实际上是三楼。”

书卿没留意听,又问:“不好意思,您说什麽?”项小姐露出一点愠怒和鄙夷的神气,重新告诉了他一遍。

他们的办公室是套间,七个中国职员,经理是英国人,项美娟小姐就坐在经理室门口,和别人的桌子方向都不一样,所以走进来的人第一眼总是注意到她。当然也因为项美娟小姐是这里唯一的女性,永远穿着三件洋装中的一件,宽肩膀衬托出窄小的圆脸,右边颧骨上有两颗不明显的小痣,戴着金丝边眼镜,鬈发当中露出两粒珍珠耳环。人们往往把猜项小姐今天穿哪件洋装当成早上的助兴节目,于是神色复杂地盯着她进来的方向。

项美娟小姐也知道,故此对一切人保持相当的警惕和漠视,也包括她为之工作的英国经理。固然英国人每次招呼她到经理室去,从一团毛茸茸的干燥的胡须里撅出两片嘴唇,夸赞她穿得漂亮,喊她“大令”,那三件洋装显然承载了太多名不副实的褒赞。

项美娟小姐接电话,是把话筒夹在耳朵和肩膀当中,歪着头,盯住面前的打字机,一边讲英文一边誊录完全不相干的文件。这时从书卿的桌子看过去,可以看见项美娟虚僞的礼仪性的微笑,眼睛狡黠地弯起来。一通电话打完,项美娟说,“那麽先这样,拜拜”,立刻清扫掉一切柔和的表情,用两根手指把眼镜往上一推,仿佛有一股冷气从鼻子里喷出来。

男职员需要这样一位女同事,但并不在意她的工作。打字和接电话谁都能做,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像项美娟小姐一样,沉默地扮演好橱窗模特的角色。

有一次书卿录一笔不大常见的账目,午饭的时候人们都出去了,只有项美娟坐在那里漠然地敲打字机。书卿随口问:“项小姐知不知道去年的账簿放在哪里。”项美娟扶了扶眼镜,仍旧盯着打字机道:“我有钥匙,但我现在不高兴跑到库房专门拿给你。”书卿只好笑道:“我有一笔账目做不出,项小姐帮帮忙。”那项美娟侧过脸盯了他一会儿,起身走到他桌子跟前来,“什麽账?”

书卿又犹豫,怕说得太复杂,超出了她能够理解的范畴,便把单据递到她面前晃了晃。项美娟接过来看了几眼,只管往桌子上一撂,耸耸肩,问:“谢先生还没吃午饭哪?”

这一天下着小雨,石头房子浸湿了,办公室里也冷冰冰的。项美娟穿着一件杏色的薄呢子大衣站在风口里,抿着唇,只管从他桌上那盒橡皮章里一只一只拣出来把玩,书卿也不好意思撇下人家不睬,于是微笑地看着她。这时候英国人在里间呼唤“密斯项”,美娟丢下手里的几颗印章,一言不发,踏着高跟皮鞋扭身就走。过了一会儿美娟出来,书卿看见她在关门的一瞬无声地骂了句“畜生”,飞快地摔门出去了。

书卿怔了片刻,马上意识到自己成了危险的目击者。他蹑手蹑脚地想把印章都收起来,也快点溜出去,不想教英国人发现他的存在。这时他发现项美娟小姐拣出的会计科目章,正是他需要用到的那几枚。

书卿有机会正式地向项美娟小姐致谢,是接下去的那个月,会计股的一名男职员结婚,碍于同僚面子,不得不商量着封一点礼金。

菜馆充其量算过得去,也有一两样拿得出,但在厨房里搁了相当久才端出来。梅菜烧肉的芡干了,像女人隔了夜的妆面,僞装度大打折扣,鳝鱼则因为切得太碎而躲在盘子底下羞于见人,筷子伸下去只夹起一口油。暗塌塌的灯光下,可以想象上一桌宾客闹哄哄吃香烟,大红桌布上烧出好几个洞。

“这一桌至多十块钱,不能再贵了。”

大家便敷衍地微笑,说经济实惠,过日子的人是这样的,但眼睛同情地看向新娘子。

现在不时兴拜天地了,结婚都照西式规矩,一对新人手挽着手轮流到桌上敬酒。新娘子是小巧身材,像高中才毕业就忙不叠地被拉来结婚,扑着过厚的粉仍然显得幼稚,低着头,把白纱当成披肩从两臂裹到前面来,终结于那微微起伏的胸脯的尖端——连应当发育的地方也是幼稚的。去到他们这一桌,年轻人围着他们嚷丶起哄,要新人报告恋爱经过,气氛特别地吵闹,当然是看出这对夫妻互相并不大认识的缘故。

新娘子紧跟丈夫,像面对大考的试卷,尽管理论上已经预演了无数遍仪式的流程,但在婚姻这门课上她显然是个坏学生,丝毫没有学习。

“我们这里就只有书卿没结婚。”敬了酒有人提起来。

“是这样哦?”书卿只是微笑。

“对对对,”另一个人接过去,“书卿从来也不说自己的女朋友。”

书卿只好笑笑,“没有的事,我倒是想交女朋友,可惜没有小姐愿意认识我。”大家立刻反驳:“怎麽可能,上海最不缺的就是小姐,一定是你眼光太高。”

“项小姐是不是单身?”

他才注意到项美娟坐在离桌子稍远一点的位置,没听见这番对话似的,只管远远望着从天花板垂下的赭色花球,眼睛里显出一种悲悯的神气。美娟今天没有穿她的三件洋装,竹青色旗袍里伸出一段小腿丶半截手臂,腕骨下带动着白而细长的手,她整个人是一种略带丰腴的丶健康的长。项美娟微微转过头来,用漠然的脸色回应别人的话——“刚才新娘子的捧花,蛮好给项小姐拿着沾沾喜气。”

“你觉得项小姐好不好?”有人推他,“会讲英文,年纪也合适。”

“会讲英文哪能?自家门关起来两个人讲英文咯?”一个男职员撇撇嘴道。

大家笑起来。都喝了一点酒,年轻人开玩笑,不应当生气,再者是善意的提醒,说得又在理——当然是站在美娟的立场上——同龄的女孩子早就该嫁掉了。在嗡嗡的窃笑声里,不加入他们的笑话都显得不合群,回头他们又有得讲了,“项小姐成天板着一副脸,不怪没人敢帮她说亲”。

美娟微笑地道:“不要闹。”像母亲哄淘气的小孩子那种包容的声气。大家愈发闹得厉害,乃至替他们盘算起家世:美娟的父亲开着一间小小的笔墨店,兼卖旧式书籍,住在越界筑路附近,书卿那一头是什麽情况倒不大清楚。闹得声音太响,女主角站起来走了,桌上仍然活泼地笑着。

散席的时候,大家同新婚夫妇拍了相片才走,到大门口给冷风一吹,书卿发现围巾忘了带,等重新取了围巾出来,客人已经差不多走光了。街边有个穿杏色呢子大衣的女人,拱肩缩背,也在等电车。书卿同她打招呼,项美娟回头看见他,眼神立刻别开了,微笑起来。

平日里不大熟的两个人站在一起,尤其在被那麽多人起哄以後,更觉得异样不安。

书卿礼貌性地和美娟聊天,就从上回做那笔账开始,他向她道谢,“原来项小姐也学过会计。”美娟侧过头看了他一会儿,冷漠地道:“人们从来不关心一个女人受过的教育,即便她能够讲英文,能够记账,那都不重要,反正只要她结婚,你们只要她烧饭和生孩子。”石块一样的声音里嘲讽的感觉。

书卿一时接不上话,项美娟又换了一副声气道:“我和谢先生,读过同一间大学的。”书卿顿时十分惊讶。美娟笑道:“其实我们大概总在哪里碰见过,学校就那麽一点大——我比你早两年,你一来我就知道了。”书卿立刻在心里计算了她的年龄,又问:“为什麽?”美娟耸耸肩,“你的求职信,还是我翻译出来给英国人听的。”

电车等等老是不来,天已经快黑了,书卿说:“不如还是走路送项小姐回家。”灰绿的天把世界铺满了,压着大大小小的石库门房子,黑鸦鸦的长弄堂,路灯只照得到入口,也照着美娟从大衣下摆缝里露出来的竹青旗袍,在寒冬里有一种跳动的丶冷淡的美。美娟主动提起刚才桌上的玩笑话,坦然,轻蔑,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结婚,全世界都觉得自然而然,但在她说出来像一宗令人不齿的罪行。“一个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变成等待配种的潜在对象,所有人都等着看你睡觉似的。”

书卿立即为自己刚才替她恨嫁而感到羞愧。他转而聊到前两个礼拜看的电影片,然後不得不提到少南。那次他拿了薪水,马上和少南去大光明看了一部新上的片子——其实那时候看什麽已经无所谓了,简直为了约会而约会——当然,他是用“一个朋友”来指代少南的,美娟默认是“她”,其实任何人都会。但这是书卿第一次和别人提起少南,一发不可收拾。

他第一次发现恋情是需要回顾的。在给项美娟掐头去尾讲故事的过程中,书卿发掘了少南一些新的可爱,约等于一种对回忆的粉饰美化,这令在冬夜里送女同事回家的责任变得有趣起来,连同路过的房子里透出的蜡烛光都明亮了许多。後来走到越界筑路附近,美娟要到家了,书卿感到令自己都震惊的遗憾和不舍,仅仅针对与项美娟小姐的交谈而言。

回家实在太晚,书卿预料他母亲一定会问到。谢太太追问几次,他才肯说是“一位小姐”。临上楼前,他特地在那黑洞洞的楼梯口顿了一下,用一种轻描淡写的口吻讲,“这位项小姐,笼统地看,还是蛮好。”这样一句概括,本来没有任何指向性,但书卿知道他母亲会立刻联系到订婚丶接亲丶生孩子……生孩子。总之,他在隐晦的暗示中暂时安全了,但同时项美娟因为他小小的自私而变得特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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