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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爱是一场奇遇与征服(第3页)

被用大红色油漆粉刷过的墙面在刻意昏暗的灯光下显露出几分朦胧的暧昧气息,艳丽的粉色文字也被同样板正的书写在中央,混合着墙面有种无法用言语来轻易形容的禁欲感。

【美,是爱焰与诱惑,是奇遇与征服。】

在这行中文字下是同步翻译出来的一串英文小字,虽然是逐字逐句,一一对应下来的词汇,却也不见得死板僵硬。

他在这句话前驻足了许久,双臂垂在身侧,神情专注地盯着这块此前一直被他径直走过去的墙。

【爱焰与诱惑。】

他在心底默默将这五个字重复了一遍。

他不想再去否认,自己真的遇上了传说的一见钟情,他被陈榆的美所深深吸引,燃烧起了爱情的火焰。

李不周自己都忍不住想笑,本以为自己单身那麽多年是因为不曾有过交心相熟的异性。

结果不曾对任何异性跳动过的心竟然就因为这一次小小的相遇而久久不能平息,所以,说到底,他其实也是个肤浅的人,也只是跟普罗大衆一样是视觉主义者。

视觉审美是个很主观,个人定义的属性,也许并不是所有人都跟他一样认为陈榆好看,认为对方看人的眼神格外与衆不同,上挑的眼尾还有那颗泪痣让对方更像一只随时勾勾手,就能吸引在山间迷路书生的千年狐狸。

【奇遇与征服。】

这个就更好解释了。

他苦涩地勾起嘴角,闭上眼睛垂头叹口气。

征服,这个词倒是不太对,他和陈榆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经历过什麽跌宕曲折,相爱相杀,很安静,也很平淡,就如同炎夏里桌面上的那一杯凉白开,喝下去除了解渴以外品尝不出任何滋味。

所以,从始至终他是无怨无悔地跟着陈榆走的,不是征服,也不是驯服,是服从,毫无保留的,满心欢喜的。

李不周回忆到这里,突然起了一个念头。

又过了大约一个半小时後。

天空逐渐展露出破晓,坐在沙发上的人动了动自己坐麻的腿,缓缓起身。

见自己身上的衣物并没有不整,于是李不周拔了充电器,带上手机出了门,凭着记忆和已经飘到鼻尖的香味逛到离家不远的菜市场。

今日的气温比前几日都降了些许,空气里也终于有了湿度,不再那麽令人闷热烦躁。

早晨的菜市场永远是最热闹的时候,卖早点的小贩也会在这个时间选择出摊,边热着炉子,边招呼走过路过的人来他这买个煎饼果子再走。

有的店家自有铺子,卷帘门往下一口,一擡,自动升了上去,露出里面正在烧着的馄饨饺子,门口再摆一块标有售价的塑料板,明晃晃地正上方写着“正宗千里香”。

李不周延着路边走,像是被拟定好程序的机器人,先是到馒头店打包了了一笼刚出锅的小笼包,随後拐到转角,买了成双分的豆浆油条,最後是出口处某个卖酱香饼的小推车。

付款的时候,他自己都恍惚,质问着自己现在究竟是在哪一年。

临走前,买酱香饼的阿婆又招手拦下他,塑料袋套了营养快线给他,乐呵呵地问他怎麽出国那麽久。

“我出国?”

“对啊,你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室友和我说的,就前段时间来我这买饼说的。”

阿婆本还想和他唠嗑两句,但又来了人,便也没再招呼他。

李不周双手提着袋子早餐,麻木地往回走着。

直至走到门前,才发现自己走得时候竟然连门都没有关上。

但他却停下了脚步,没有推开。

门後是什麽,他一清二楚,但正因为知晓,所以才犹豫。

或许只是短短一分钟,又或许是漫长的十分钟,李不周最终还是选择推开了门。

他妥协了。

哪怕是又一次的欺骗,李不周想,只要陈榆能对他说出一句喜欢,他也心甘情愿,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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