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超人的意志力是不可能停下动作的!
随着林霁元的“玩弄”,怪物的脸色越来越红,眼神却十分欢愉。
祂的目光扫过从纸箱里蹒跚爬出奔向羊奶的小奶狗,又漫不经心地收回。
林霁元有一种入魔般的着迷,他把毛茸尾巴抱在怀里,脸埋进去胡乱地蹭了蹭,好半晌才挣扎着擡头道:“我还想试试原始皮肤的……”
说实话,几次偶然碰到时,那些触手的特殊触感让他铭记于心,一直挂念。
毛茸茸是很好,但有时候滑溜溜是另一种好。
他也是深谙得寸进尺的。
果不其然有求必应的怪物闻言马上伸过来另一条触手,叠在毛茸尾巴上盛放到林霁元膝前。
它泛着玉石一样的莹润的光泽,又如同布丁似的弹滑,还拥有清凉的温度,除了看起来不太符合大衆审美之外,简直毫无缺点。
林霁元沉迷触手中无法自拔,根本没注意自己也被靠近到身边的怪物圈住了。
更多的触手出现,绕在他身边,小心地贴上他的肌肤。
正所谓,撸人者,人恒撸之。
裸。露在衣袖外的一截手腕上感受到一些酥酥麻麻的异样,林霁元吸上头了的大脑终于清明几分,意识到那是触手的吸盘。
此刻它们贴在他的手臂上,竟让他有种被啄吻了似的错觉,当真奇怪的很……
林霁元忽然像被火烧了一样坐不住了。
触手和他几乎交缠在一起,场面异常诡异,他怎麽能做出这种事情,和被催眠了一样!
“……先停一下,时间不早了,我给你做火锅。”
林霁元说着赶紧挣扎起身,又一副翻脸不认人的样子道,“快把你的触手都收起来,这屋子堆满了不像样……尤其出门在外的时候可不许这麽放肆。”
被“始乱终弃”的怪物还乖乖地点下头。
祂几条触手都变成淡粉色了,按照林霁元已经总结出的规律来看,那象征怪物心情很好。
可似乎又不只是心情好这麽简单,因为祂的眼睛里也盈着可疑的水光呢。
林霁元不敢再看,慌忙爬去洗菜。
*
牛油的鲜香麻辣味道顺着煮沸的蒸汽弥漫在小屋里,挤占了普通的空气,也挤占了空气中残留的淡淡尴尬。
红汤滚滚,林霁元把调好的料碗推到封初懿面前,马不停蹄地下起了牛肉卷。
反正今晚也要把床品全套换洗,他坦然享受美食的香气,已经不在意这一顿带来的经济上的赤字了。
他面前调了三个碗,一个干碟一个油碟,还有他最爱的麻酱碟,里面除了化好的麻酱外还放了少量的糖,加上醋和带着辣油的原汤,吃一口简直能鲜掉舌头。
林霁元把煮熟的牛肉捞出放到一边的盘子上,然後给封初懿分了一半。
他自己忍住口水先看对方吃,看祂在他的指导下,“人性化”地用筷子夹起裹满汤汁的肉卷送入口中咀嚼,才一副安利成功的模样,有些自豪道:“怎麽样,好吃吧!”
怪物点点头,祂的眼睛不去看那些肉卷,只盯着林霁元,然後缓慢地舔了舔唇角。
可能是心脏的人看什麽都脏,林霁元对这个表情有点招架不住,总觉得别有意味,仿佛他比火锅诱人似的,仿佛比起牛肉卷怪物更想把他吃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怪物没有一开始纯真了!
但又感觉真正不纯真的人是他自己……
林霁元心里默念罪过,埋头吃起饭来。
……
其实,某种程度上,林霁元的感觉并没有出错。
怪物确实不似之前“纯真”,因为祂基本上整合了这具躯体的记忆,也生出了一些属于“自己”的认知。
这些逐渐生成的信息量目前堆放在祂的身体里,等待消化。
比如祂已经知道了,祂前不久的痛苦和呕吐,是一种生物态的“进化”,类似于蛇类蜕皮,蝴蝶破茧。
再细分的话,则可以视作“分裂”,类似于蒲公英播种,是一种自体繁殖行为,但是繁殖出来的却不是祂的後代,而是祂的非完全体分身。
如果不想分裂,还可以选择在进化後将分身吞掉,吸收後可以补充能量。
……嗯,祂上一轮的分身已经被打碎丢进垃圾桶了。
这则信息似乎很重要的样子。
但怪物把它放回到脑海深处搁置。
因为祂有更在意的信息要处理。
比如——
祂喜欢林霁元,像封初懿那样。
祂想和他永远在一起,还想对他做那些封初懿的意识里的坏坏的事情。
祂学会了,这种轻飘飘又酸酸痒痒情绪叫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