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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鹿文学>万人嫌其实是万人迷受 > 第24章(第1页)

第24章(第1页)

「倒是你,看我易感期,你跑得倒快。不用照顾我,脸色也变好了。」明朔还在责怪好友置易感期的他於不顾。

「没有啊,我老早就请了年假的,考勤上可都记着呢……」吴仲伯顿了顿,神秘一笑,「哥们儿,我恋爱了!」

明朔惊讶,「没开玩笑?」

「这事儿有什麽可开玩笑的?晚上一起吃个饭,介绍你们认识一下。」吴仲伯拍打着明朔的肩膀,传递自己兴奋的喜悦,随後将手里的文件放到办公桌上,又摇身一变成了Ben,「这几份文件要在下班前看完,拖了好几天了。」

明朔失笑,「遵命。」

Ben笑着走开两步,又突然回头,定定望着老友看。明朔给他看得怪不得劲的,挑起浓眉,「又要干嘛?」

「没事,没事,」Ben嘶了一声,「你真没情况啊?」

明朔翻开最上面一份文件,「整个易感期,我都和一个腺体坏了的小骗子待在一起,能有什麽事?」

「什麽骗子啊,」Ben晃了晃手,「人家也不是故意的吧,再说事情也都顺利解决了,别再拿人当骗子了,也没要你们家几个钱。」

明朔做了个告饶的手势,并不是被说服,而是要他快点滚蛋,自己要开始工作了。

Ben叹了一声,轻轻合上门。明朔就是这样的人,从不会在不重要的人和事上浪费时间精力。

晚餐由吴仲伯做东。谈了恋爱就是不一样,平时抠抠搜搜的一个人,选了一家颇有格调的西餐店。

明朔没看菜单,将点菜权全部交给吴伯仲,低头翻阅明继韬发来的秦董家小孙子的资料。

「小秦後天到雾市,你收拾得精神些,再给他买份礼物带过去。」爷爷交代他。

照片里的Omega白净瘦小,严丝合缝地满足了这个社会对於Omega群体的审美印象,不丑,但也没什麽能让人记忆的特点。

明朔顺手将照片存进相册,生怕到时候进了航站楼,一时之间找不到要接的Omega。

熄了屏,吴仲伯揽着他的男朋友的肩膀,乐呵呵地介绍,「明朔,这是小陶,陶柚。」又对身边的人说,「宝宝,这是明朔,我的大学同学,现在是我老板。」

明朔笑了下,主动朝陶柚递出一只手,「下了班就是同学,没别的了。」

对方握上,讨巧地说:「谢谢明先生,明先生您好。」

西餐厅光线不算明朗,食客的面庞变得朦胧,明朔微微怔愣,总觉得这张脸似曾相识。

不过他有轻微的脸盲症,对方面部特徵不强的情况下,如果不是特别熟悉,就会经常将人搞混,为此也在大学期间得罪过不少人。

吴仲伯知道他这个毛病,正式工作後便主动承担起了帮他记忆人脸的工作,也帮他避免了很多社交尴尬与危机。

明朔当然会卖好友一个面子,况且对方一直都想找个心仪的Omega结婚,孕育一个Omega後代,摆脱一家子都是Beta的境况。

这顿饭吃得还算愉快,Omega诚意十足,把自己的腺体遮得严严实实,丝毫没让明朔感到陌生信息素的侵袭。吴仲伯宛如孔雀开屏,不断给明朔递话,将自己方方面面的优势都展露彻底。

要不是很信任对方,真心把对方当成朋友,明朔都要鄙夷这个恋爱後智商无线逼近於零的Beta了。

饭後,明朔发现餐厅旁边的精品店还没打烊,提议进去逛逛。他想给秦董的孙子选一份礼物,尽早解决这个无可奈何的任务。

导购给他推荐了几款男士腕表,询问收礼对象的特徵。

「嗯,Omega……白白净净的,」明朔有点走神,说着说着就不知道在说谁了,「反应有点慢,平时好像没有佩戴腕表的习惯,手腕特别细,所以需要取掉几个扣环。」

後来,导购向他推荐了海洋系列的腕表,表盘是由珍珠母贝制成,整体呈淡白,但是在不同光线下会映出蓝的粉的梦幻光彩。

明朔当场签单,导购给了他一张卡片,请他手写祝福。明朔拿出自己的签字笔,不假思索地书写,Ben八卦地凑过来看——

「赠於映央?」吴仲伯愣住,「秦董的孙子叫於映央?」

明朔顿时慌了神,将「央」字的最後一捺扯得老长,墨水弄黑了他的指尖。

Alpha摸摸鼻子,把卡片揉成团扔掉,然後告诉导购,「不需要卡片,就这样就好。」

吴仲伯没往深了想,只抓着这件事调侃,天衣无缝的明朔竟然也会走神,还好没把这张卡塞进礼物袋里送出去。

明朔吃了瘪,脸色很难看,沉默地上车回家。

车子在马路尽头掉了个头,往他的公寓方向走,接近公司的时候,明朔突然请司机在公司门口停一下,自己有东西要拿。

深夜回家,於映央的房间里还亮着灯,暖黄色的光线从他的门缝下端流淌出来,明朔有点喝醉了,站在黑漆漆的客厅,盯着那道光线出神。

半晌,门突然打开,柔和的光线宛如浓稠的蜂蜜,慢慢淌进过道,照亮了面前的空间。

於映央探着脑袋,看到站在门口的明朔,才快走几步迎上来,「哥哥,你还好吗,怎麽进家之後一直听不到你的脚步声。」

明朔晃晃头,「没事,喝了点酒。」

「哦……」於映央舒了一口气,Omega总喜欢做些情绪外化的小动作,生怕别人看不出他的关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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