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施暗暗叹了口气,只觉得好丢脸,瓮声瓮气地说了句:「嗯,好的。」
她跟在周聿礼身?後进到?他家,在玄关处站定?,看见周聿礼俯身?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女士拖鞋放在她面前,声音清冷慵懒,「穿这个。」
洛施看了看面前这双浅粉色兔子拖鞋,眨了眨眼,「……这是?」
周聿礼神色自若,又把一只玄关凳拎起来摆在她面前,「刚才在超市顺手买的。」
他顿了顿,不知为何又补充了一句:「新的,没人?穿过。」
等到?洛施坐在玄关凳上换好拖鞋起身?时,周聿礼已经走回了厨房。
岛台上还摆着?一堆还未来得及整理的食材,他正背对着?她正低头娴熟地在案板上切着?蔬菜。
若不是亲眼所见,洛施很难想像这样一个外?表看上去清冷矜贵的男人?会亲自挽着?袖子在厨房做饭。
并且从他动?作上来看,他的厨艺比洛施这个厨房新手显得要好许多。
比起洛施做甜品的水平来说,她的厨艺水平着?实是有点?拿不出?手,仅限於煮点?粥,煎几个鸡蛋。
洛施走过去主动?问:「我可以帮忙吗?」
「不用。」周聿礼没有回头,「你先坐沙发玩手机。」
这话说的,好像在安排一个小朋友一样。
「没有想到?你会做饭。」
周聿礼淡声道:「来国外?多少会点?。」
洛施忽然想到?一句话——
留学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留学後神厨小福贵。
看来这句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有人?说比起那些有钱的公子哥来说,更吸引留学女孩的应该是会做饭的男生。
洛施来留学之前觉得不至於,但是等她某天发现有留学生在群里转让魔芋爽时候,而她还买了的时候,才觉得原来说的是真的。
前一段时间洛施特别想吃中餐,甚至在想,要是可以天降一个长得帅又会做饭的男朋友就好了。
最好八大菜系都沾点?的那种。
如果可以在她每天下课回家时就做好饭,还能在考试周时候煲靓汤补身?体的话就更好了。
洛施此时手里还提着?蛋糕袋,方才一直背在身?後,她走到?沙发旁坐下,忍不住看向周聿礼的方向。
洛施试探地问周聿礼,「你喜欢吃蛋糕吗?」
「想吃蛋糕?我去买。」周聿礼顿了顿,问她。
洛施连忙摆了摆手,「不是。」
周聿礼转过头看她,才发现她还提了一个纸袋。想到?什麽?,耐心?地看着?她,等她继续说。
过了几秒,洛施低垂着?眼睫,两腮有些红,「我带了蛋糕来,一会儿?我们要一起吃吗?」<="<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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