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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鹿文学>大佬强迫我谈恋爱 > 14丶乖一点好不好(第2页)

14丶乖一点好不好(第2页)

向连一脸懵逼地站在原地,看着汽车离去,只剩尾气,连带着是他化成雕像,一点点风化在空气中。

果然,情侣之间必出电灯泡,他就是那个十万瓦的电灯泡。

“踏马的!”向连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出这仨字。

骤然间手上的合同被人夺走,向连反应过来,那人已经将合同翻了个遍。

向连上前一步,“还给我。”

奈何没有人家高,对方右手将合同举过头顶往後退,另一只手趁机环着向连的腰往自己怀里带,一脸坏笑地说,“不是多值钱的合同,我能给你比这个多出好几倍。”

向连瞪他一眼,合同也不要了,丝滑扭身挣脱出来,“你放屁,你以为你真能掌控我。**你是想多了,只要我告诉我哥,他宁可赔钱也不会要你这个单子。”

对方好像胜券在握,单手插兜,丝毫不惧:“哇哦~好厉害啊,你还是跟平常一样蠢,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跟苏渊一直合作下去,到时候别说一个你,十个你他也得给我。”

向连瞬间红温,又不好意思在大厅广衆爆发,只能憋着脾气,强行使自己稳定下来,“你放屁,你算个什麽东西?”

“我不算什麽东西,我只是想单纯的讨好你。”他说,“我好不容易找到你,绝不会这麽容易放过你,你等着,不过很久你就要乖乖来找我。”

男人长得很像混血,五官如同鬼斧神工,简直不要太好看,被人发到网上绝对可以掀起一大波风浪。

此时他很严肃地将合同拍在向连胸脯上,然後转身离开,好似他来这一趟就是为了调戏几下他。

向连对着他的背影骂了句,“**。”

长这麽大,真是没见过这麽不要脸的人,简直就是不要脸鼻祖,脸皮薄一点儿都压不住他。

偏偏向连就是属于後者,每每对上他都是败阵。

在国外是这样,好不容易离了他过几年清闲日子,没想到他居然能找到这。

他们是在国外认识的,当时向连属于小混混一类,他……远近闻名地绅士,留学圈子里但凡知道他俩名字的必须将两人作比较,让人恨得牙痒痒。

终于传说中的正主终于见面了,当时属于热血青年的向连肯定是不服气的,二话不说照人家的脸打,一开始还是占上风,直到自己所有招式用完,才知道这人属後羿,後期爆发型英雄,可谓是按着自己打。

也是因为这一战,自此开始两人的爱恨情仇。

向连看上的女人,他谈。

向连不喜欢的学科,他第一名。

向连喜欢的酒吧,他是vic。

只要有向连哪怕一点点风声,都要全部占有。

回国之前,向连一直活在他的阴影里。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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