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献廷表示赞同,回答得头头是道:“嗯,对我来说,其实在哪里生活都一样。所以还是哪里钱多去哪吧。”
闻言,林些擡眸,酒吧摇曳的灯光,让眼前意味不明的孟献廷,更加扑朔迷离。
“哇哦,那你有计划怎麽搬吗?自己租车开过来吗?”Jamie没喝多少,但也有点晕乎乎的,小鸟依人地轻轻倚向林些。
林些似是如梦初醒,方才留意到什麽,他低下头,艰难地挪了下腿,刚刚膝盖相抵的热意悄然消散。
孟献廷看了看他,说:“还没想好。”
酒过三巡,Jamie因第二天要早起,看时间差不多了,就跟林些商量着叫了买单。临走前,他起身去洗手间,只留孟献廷和林些二人在座,一时之间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见林些低头又喝了一大口酒,孟献廷终于忍不住:“你喝的太多了。”
“你管得太多了。”
孟献廷听了这话,轻笑出声,饶有兴趣地凝视着林些———
这明显是喝得醺酣状态下的林些,双颊绯红,唇珠莹润,湿漉漉的瑞凤眼在酒吧昏暗迷离的光线映衬下,眼波流转,顾盼生辉,反应虽比平时慢了好几拍,但说起话来却是直来直去,怼起人来更是不管不顾。
见孟献廷半天不说话,林些直截了当地问:“你来干嘛。”
孟献廷答非所问:“言上发的照片上有这个bar的名字,挺好找的。”
其实他一出现,林些混沌的大脑就大致想清楚了来龙去脉——高言上发的第一张照片里,放大了能看见餐巾纸和杯垫上都印着这个地方的名字,想找来轻而易举,不是难事。
“你少跟我来这招。”林些想速战速决,趁Jamie回来之前立刻结束对话,重复道,“我问你。你来干嘛。”
捉奸。
这是孟献廷的第一反应。
他很想回答他说,我说捉奸你信吗。
但他不敢。
见孟献廷继续沉默是金,林些气不过地又喝了口酒,问:“就为了证明自己不觉得恶心?”似是气急败坏,又像是忍气吞声,话里隐忍不发的是仅存的理智快压抑不住的委屈。
孟献廷的心猛地一滞,他百口莫辩,当即否认:“不是。当然不是。”
……
【林小些:是个gaybar】
【林小些:怕你觉得恶心】
……
顿了顿,他又苍白无力地为自己辩驳:“我也不觉得恶心。真的。”
林些轻哼了一声,没再说话。
看林些迟迟不再开口,他既像是明明在好好表现却被冤枉做错事的小孩,又像是被酒精教唆想冲上殿前讨个说法的英雄好汉,索性壮着胆子问:“来美国以後口味变了?”
林些听罢一记眼刀狠狠朝他射来,眸光犀利如炬,可配上这醉酒的情貌又分外楚楚动人,竟是别有一番神韵。
孟献廷的心跳漏了一拍,仿佛太久没有见过卸掉坚硬外壳全副武装後,如此灵动鲜活生机勃勃的林些,他愈挫愈勇,继续嘴贱道:“你现在喜欢这样的?”
林些怒目圆睁!
——这是孟献廷只有跟自己才会偶尔显露出来的无赖嘴脸。
别人不知道,自己却再清楚不过!
他们都被孟献廷彬彬有礼温良谦恭的表象给欺骗了,使坏逗人耍心眼,这才是孟献廷邪恶的真面目。
这才是他恶劣的本质。
我也被他骗了!
害我喜欢他那麽多年。
林些愤愤地想着,酒壮怂人胆,嘴上也不甘示弱:“对,没错。”
像是那颗曾爱到灭顶却已腐烂透底的真心此刻被一铲子撅出来公然示衆,处以极刑,他淬着血噙着泪哑着嗓烂着疤,一字一句地说——
“所以你放心。”
“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你了。”
【作者有话说】
“LoopgroupADR”:指电影後期里的录“群杂”,类似于录一组人的“杂声”做电影里某场戏的背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