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林些低头,专心致志切吐司,“还好,呃,不疼。”
他说的是去环球影城的那天早上,他因为前一晚喝了点酒,所以宿醉有点头疼。难为他还记得这麽清楚,林些吃得正欢,有些汗颜地想,他不说自己都快忘了昨晚是如何借酒消愁,这一早上又是如何虎口逃生……
奇怪的是,经过这一通睡好吃好喝好以後,他现在精神状态极佳,这些天各种暴走的疲惫一扫而空,他简直都要怀疑和孟献廷在一起是不是有什麽养生进补的功效在……
停!
打住!!
什麽鬼?!
惊觉自己神思清明的林些,飞快地在脑海里细数了下他今早都经历了些什麽——先是跟孟献廷在同一个被窝醒来(合理怀疑他复仇),比之更可怕的是孟献廷找上家门(合理怀疑他提刀),比之还要可怕的是孟献廷亲自在他家洗手作羹汤(合理怀疑他下毒)……
林些惊恐地发现,短短一早上,他的经历可以用如遭三次雷劈来进行归纳总结。
他垂着眼,摇了摇头,往嘴里塞了一大口吐司,两边腮帮子鼓鼓的,宛如一只大仓鼠,跟优雅进食的孟献廷一比,简直相形见绌。
“你着急上班吗?”孟献廷问。
大仓鼠擡起头,缓慢地摇了摇头——他们这两天没那麽忙,一些杂活儿,去不去公司其实都行,这也是为什麽昨天周一,他还能陪着徐恪和高言上逛一下午的街,今天要不是顺道送孟献廷,他本来都没打算去公司。
孟献廷笑了一下,说:“那慢点吃,别着急。”
“噢……”
林些心中腹诽,我那是着急上班吗,我分明是着急送走你这尊瘟神。
狼吞虎咽转为细嚼慢咽,只不过仓鼠腮动的频率莫名加快了。
真没想到……
有生之年,还能尝到这个人亲手做的早饭,和咖啡。
林些若有所思,喝了一大口冰美式,回甘酸苦,指尖冰凉,心中发涩。
上一次跟这个人这样对坐着一起吃饭是什麽时候了?
只有他们两个人,就这样,在一个温馨私密且封闭的环境里,吃的也是这样简单随意的家常便饭,是什麽时候的事了……
很多年前了吧……
可能是在他家,也可能是在我家……或者都不是,在他们宿舍,或者是再早之前,在参加托福集训营时住的学生公寓里……
太久远了,远到林些已经想不起来。
他在心里自嘲地笑了笑,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原来早已被沉默的岁月消磨殆尽,再难忆起。
七年光阴风驰电掣,面目全非的两个人,星移斗转,如今又能相安无事地对坐一桌吃饭,带着彼此都心知肚明的陌生和熟稔,脚下隔着的却是泾渭分明的时间长河。
“林些。”
“嗯?”
“没事,看你好像在发呆。”
“哦,没有。”林些又喝了口咖啡,不忘道谢,“谢谢你特地下厨。”
“这有什麽。”
孟献廷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仿佛他做的不过是什麽分内的事。
林些继续埋头苦吃,将这顿莫名其妙的早餐吃出了时过境迁的感伤,所幸他的盘子里已不剩什麽,他偷瞄了一眼孟献廷的盘子,下巴差点掉了——
到底是自己吃得太快,还是孟献廷吃得太慢?!
“噢对了,”孟献廷慢悠悠切下一小块吐司,循着恰当的时机,漫不经心地问,“那个照片,你要现在给我吗。”
“啊?”
“你忘了?就是那张照片……”
孟献廷望着林些的眼神柔情似水,笑得毫无破绽,见他一脸懵懂,求知心切,便大发慈悲,好心提醒——
“你昨晚答应要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