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献廷回来以後,林些和杨散没聊多久,Jamie就来了。
Jamie一下车,大老远就看见林些,激动地朝他挥手。林些的注意力很快被转移,也朝他招了招手。
孟献廷和杨散同时看过去,Jamie兴高采烈地走近,扑上来给了林些一个大大的拥抱。
杨散的馀光里,只见孟献廷突兀地朝林些的方向迈了一步——
虽然仅仅是一小步,但起势之迅猛,身形之决绝,简直像要拦截洲际导弹,在她的视线里近乎脱了影。
只是,孟献廷刚迈出这仓皇的一小步,就将将刹住,戛然顿在原地,冷静自持,宛如伺机而动的猎手,静候Jamie和林些拥抱完,才上前和他礼貌握手。
仿佛刚刚的追风逐影不过是杨散一时的错觉。
林些介绍完杨散和Jamie认识,立刻因地制宜丶因材施教,引用杨散的说法——这是他推荐的餐厅,来为他们这场“巧合的偶遇”赋予更合理的解释,以免Jamie为孟献廷的频频出场感到疑惑不解——尽管林些也不知道自己在心虚些什麽。
四人在寿司店门口你来我往地寒暄了一阵,服务员终于推门出来,叫了林些的名字。
“那学姐我们先进去了。”林些朝杨散点了下头,眼神不经意扫过一旁双手抱臂丶难得一晚上寡言少语的孟献廷,低声说,“你们等下好好吃。”
杨散冲他和Jamie笑着摆摆手:“好好吃,我们估计也快了。”
Jamie大方自然地回应道:“里面见!希望你们坐在我们旁边!”
林些:“……”
杨散微笑着目送着两人一前一後,打开门,走进寿司店。
门关上的一刹那,她一秒变脸,一本正经地转向同样在朝他们的背影行注目礼的孟献廷,厉声道:“行了,别装了,说说吧。”
孟献廷目光一闪,眨了眨眼,装听不懂,轻笑道:“装什麽?说什麽?”
“看你那吃瘪样!姐在纽约真是白罩着你了!!!”
孟献廷:“……”
林些和Jamie并排坐下以後,第一时间偷偷观察了一圈坐在他们两边的食客,确认他们都刚开始吃没多久,一时半刻走不了,林些心里才莫名松了口气,默默祈祷孟献廷届时被发配到犄角旮旯的边远位置,最好和他八竿子打不着,眼不见心不烦。
林些和张漾漾来过很多次,托张漾漾社交水平登峰造极的福,他们面前的寿司师傅对张漾漾记忆深刻,对林些也捎带有点印象,热情地问林些要不要点清酒,鉴于他和Jamie今晚都是开车来的,林些淡笑着婉拒了师傅。
林些先一人点了一贯甜虾寿司,虾头做味增汤,又点了一贯金枪鱼大腹。他一边漫不经心地观摩着师傅在他眼前一丝不茍地捏寿司,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Jamie闲聊着彼此最近的工作和生活。
也许是知道有孟献廷这颗定时炸弹守在门外,随时都可能滚进来,将他心里的那片废墟炸出惊雷,夷为平地,林些难免心焦气躁丶心不在焉。
每一次听到门开的声响,他都会不受控地想往门口的方向张望,或期许丶或警惕地猜想——下一刻进来的,会不会是那个人……
林些无法静下心来和Jamie说话,更别提享用美食。原本入口即化甘甜鲜美的金枪鱼大腹此时在嘴里索然无味,林些心中万马奔腾,千言万语只有一句话——
都赖孟献廷!!!
服务员很快端上味增汤。林些低头喝了口鲜掉眉毛的汤,纷繁杂乱的思绪总算稍稍平复。
“其实……”Jamie酝酿半天,终于开口,“我有些话想对你说……”
林些猛然想起Jamie昨天的短信里就有提过他有话想说,赶忙放下汤碗,洗耳恭听,关心道:“嗯,你说,怎麽了?”
“你……还记得……”Jamie夹了点芥末到他面前的酱油碟里,支吾道,“我那个,Sacramento来的朋友吗?”
“嗯,记得,他怎麽了?”林些问。
“他搬来LA以後,一直没地方住,”Jamie用筷子搅散芥末,“现在……现在,住在我那里……”
林些愣了几秒,心电飞转,见时知几,隐约猜到话题的走向。
Jamie垂下头,盯着在黝黑海洋里飘荡的绿藻,有些话一旦开了头,接下来再说出口就容易许多:“他其实是我的初恋。”
顿了顿,他用自己更擅长的语言表达出林些早已预想到的答案——
“Heismyfirstlove,andIstillhavefeelingsforhim。”
——他是我的初恋,我始终对他有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