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少南描画的自由里,有一种是出洋,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书卿对将来的一种愿景。起初书卿没太上心,但听得多了,难免也认真畅想过一番。靠他们的关系出洋,其实说起来并不光彩,书卿的教养只够他坦然面对自己穷窘的现实,但不够他在少南面前承认自己有这种期待。
然而在美娟那里他是毫无保留的。他告诉美娟,少南那头现在鸡飞狗跳,最近几个月他们不但没有见面,电话都不太打,“主要还是因为我们没装电话机,”又解释,“他在家里打电话也不方便。”
美娟直截了当地道:“那我不妨默认你们已经分手了。”
书卿听过有几秒钟没有作声,然後笑道:“也不能这麽说。”
“虽然没有正式谈分手——”美娟道,“像他现在的处境,还能够维持这段关系麽?怎麽维持?难不成像你父亲偷娶姨太太一样,‘金屋藏娇’?”
书卿笑道:“你这话问得人简直没法回答。”
美娟道:“虞少南这样的人呢,是过不了没钱的日子的。他一低头能拿到的东西太多,所以我很难不怀疑他。”
书卿道:“我也想过。假如能攒够一笔出洋的钱,事情应当容易很多。”
美娟偏过头斜了他一眼,露出一种悲悯但无奈的神气。
等着电影开场,昏暗里,嗡嗡的人声像日落後黄浦江滩上的一点点浪涌。书卿沉默了片刻,说:“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也常来新光看电影,现在想想,一切的恋爱,都是刚开始的时候最叫人沉迷。”
美娟听出他有几分退意,轻声道:“时间久了,总会淡的。你们一起有——”书卿接过话头道:“两年多,这是第三年。”美娟点点头笑道:“一般的男女绝不会这样久,至多一年,就必须要订婚了。”
书卿没有说话,因为他自己也清楚,单靠他和少南两个人,就算出洋,将来会发生什麽也未可知。他总是习惯于把事情先考虑到最坏的方面。而且书卿一霎想到,他和少南不像普通男女,订婚丶结婚丶合法地睡觉,然後生孩子,像上楼梯似的——他们这样的关系,在最初的几个月里就已经把一切步骤走完了,以後要麽永远维系恋爱,要麽分手……分手也很容易。
他忽然觉得他们的确迟早会分手的。他心里很快地填满了悲哀。
他不响,美娟又道:“如果是我,我宁可不要和人恋爱。”书卿问:“为什麽。”美娟道:“因为我不愿意承担恋爱里那些吵架丶龃龉丶患得患失,就像你们这样,实在太麻烦。我宁可享受暧昧不清的关系,谁都不要负责任。有一天这暧昧死掉了也没关系,等下一个人就行了。”
书卿才要说话,那天花板仅剩的一排黄色仿云石壁灯忽然齐刷刷灭了,银幕上苍白地亮起来。美娟理了理旗袍的裙摆,压低声音笑道:“总之,如果有一天你和虞少南分手,不要指望我怂恿你同他联络。”
书卿也笑道:“你干吗这样看不惯他?”
美娟笑道:“我没有看不惯他。我只是你的朋友,不是他的,所以我只替你考虑就够了。”
银幕里开始演着另一个故事,美娟不再说话了,她拿手指当梳子顺一顺头发,一粒珍珠耳坠子从发梢当中露了出来。书卿觉得有东西在那里轻轻地拂他的手腕,一点若有似无的痒,顺着衬衫的袖口缓慢地缠住他。他先十分疑惑,後来才意识到是美娟的一根头发落在他手上。书卿犹豫一下,假装渥着嘴咳嗽,让它在黑暗中不知掉到哪里去了。
美娟说的那种“暧昧不清的关系”,倘若无端一直推测下去,好像是有一些轻佻。但只有面对美娟的时候他才能彻底地放松,不必担心别人怀疑这对男女的关系是不是不大正常。书卿邀请美娟到家里做客,也是磊落坦然:在他母亲那里,美娟是他交往了不少时候的女朋友,甚至和人聊天也拿出来炫耀——“我们书卿的女朋友,会打英文字,也会打绒线衫。”
他有意拖她做幌子,她一定发觉了,只是将错就错,纵容别人误会。其实他也不懂美娟从他身上得到了什麽。假如他不是爱着少南,他会爱上项美娟麽?
美娟常偷拿家里的旧小说给碧媛,有次给她父亲发现了。项先生大怒,骂她吃里扒外,把扫书架的鸡毛掸子滴溜溜地丢在她脸上,丢歪了,只打到肩膀。美娟不睬他,一径把书提到书卿家里,气鼓鼓地往亭子间一钻,天气热了,敷的粉潮唧唧浮在脸上,坐下来呼啦啦摇扇子。
书卿试探她,问她家里怎麽还不催她结婚。
“我不会跟任何人结婚。”
“你父亲也不急?”
“他拎得清。一旦我结了婚,就得轮到他伺候老太太,这赔本买卖他才不干。”美娟的祖母患着一种怪病,每天夜里害腰痛睡不着,必须随时有人给她捏背。
“怪谁?怪他自己生不出儿子,没有媳妇进门听他使唤。”
书卿马上觉得自己多馀试探她。美娟已经看透了男人的劣性,当然不可能配合他演一辈子结婚的戏码。
“夫妻关系就是合法的剥削。”美娟总结,“一个男人娶了老婆,就会源源不断地有女人给他剥削。你说这是不是寄生在女人身上的世界!”她耸耸肩,意思是对刚才生气的收尾,掉过脸,看见窗台上一只香槟酒瓶里插着向日葵。
“你喝酒哦?”她显然感到意外,还以为他理应滴酒不沾。
“他拿过来的。”不提名字她也知道在说谁。
他和少南那天喝的那瓶香槟酒,酒已经空了,但瓶子还在。碧媛执着地把它洗得很干净,把一支很大的向日葵插在里面,墨绿色的叶子卡在狭窄的瓶口。那瓶子也是绿的,标签上印着藤蔓似的英文字,因为用水洗过,晒干以後起了许多毛躁躁的褶皱。
这个僞装的花瓶本来是摆在碧媛房间的,但猫最近睡在她床上,总是要去把瓶子扒拉到地上,所以就转移到了书卿的窗口。这时候有一缕阳光斜穿过弄堂,洒了些金灿灿的光辉在那漆黑湿润的轮盘上。弄堂狭窄憋闷,房间也是黑洞洞的,只有窗台那一小块空间,因为夕照和植物的缘故,突兀地显得非常温暖。
“你放不下就去见他,”美娟忽然说,“就算真要分开,也得当面讲清楚对吧?他去当他的大少爷,当他的孝子,这都不要紧,但是绝不能叫你跟他一起耗着。”
顿了顿,又压低喉咙:“这样没意义的……到什麽时候才算完?”
书卿笑起来,他从不怀疑美娟是真心实意地待他。她对他,说暧昧两个字都觉得肤浅。
这一天他陪美娟去街上雇黄包车回家,折返回来已经快黄昏了。那鱼肠似的弄堂里,迎面走来一个男人,腊鱼一样干巴巴的身材。起初书卿只觉得面熟,那人也看见他了,一霎十分紧张,脚下微妙地一滞,是从前赁他们家堂屋的房客。有段日子不见,那男人仿佛更瘦,而且面色黝黑,从凸起的嘴唇当中露出两颗牙齿,使得他更像老鼠了。
走得太近,实在不能再装认不出,房客开口寒暄:“嗳,谢先生?”书卿便也假作恍然,笑着问他几句近况。原来房客的老婆因为生小孩,被他送回乡下去了。他们在乡下本来已经有两个儿子,交给他老娘带着,好在上面两个大的已经能做一点事了。房客新近赁的屋子就在附近,仍然是他自己住着,他老婆还想出来帮佣,他不答应,家里有三个孩子,老太太最近又病了。
书卿大为诧异,他还当房客跟王家阿姐早断了。本来通奸摆不上台面,更不要说是邻居——兔子不吃窝边草,在外头没本事,才会招惹弄堂里的女人。他还待说话,房客已推说有事,一侧身便敏捷地走掉了。过後书卿想想,他一定是怕撞上金材下工回来,才这麽急着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