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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鹿文学>不死不休和至死方休的区别 > 陶弃(第3页)

陶弃(第3页)

而此时的李姿意则在想,自己实在是太走运了,真是天不亡她。

浑身是血的她此时倒在地上,身边只有一个一脸惶惶的倒霉孩子,她怕吓着孩子,轻声细语:“你再去看时,那尸体还在原地吗?”

孩子摇头,虽然很害怕她一身是血,可没有逃走。

“有人瞧见你吗?”

孩子摇头,又点头,是有人瞧见的,但看他手里牵着几头山羊,又是本地口音,且一脸受了惊吓的样子,就不作别想,问了他几句并不怀疑就带着尸体走了。

“行了。我们走吧。”李姿意想站起来,可站不起来。牢山禁制实在厉害,她的灵气储备此时完全爆满,骨根也蹭蹭蹭地长了好长一截,但就算是这样,还是差点爆体而亡。且血遁到现在,不止她割伤的地方还在流血,身上每个毛孔都在渗血,整个人虚软无力,连呼吸都会引来剧痛。好在血遁把她带到的并不是什麽陌生的地方。

孩子连忙扶她,一大一小,走了两步,发现她怀里的东西掉了,又跑回去想捡回来。但那东西掉落便舒展开来,露出一个轮廓,血糊糊的似张人形的皮影

“那是人皮。”李姿意问他:“怕吗?”

孩子默默摇摇头,把人皮重新卷起来,再开口时声音沙哑:“她该死。如果不是她,我姐姐就不会死了。她还想杀我,还好恩公及时出现。”眼眶一红,转身对着李姿意跪下,狠狠地磕了三个响头:“陶弃一辈子不会忘记恩人的恩情,愿意为恩人做牛做马。”说着就拿出一把不知道藏在哪儿的小刀,拉出自己的舌头就要去割。

李姿意吓了一跳,厉声喝斥:“你干什麽!”一把打掉了他手上的小刀,一动便痛得自己眼前一黑差点倒下去。

叫陶弃的这孩子正色说:“今日之事一定关系着恩人性命。我割了舌头丶挖眼,这样别人就永远也不知道了。”

李姿意没想到,一个小孩能这麽狠,他这才十岁出头吧?连忙摆手:“不必不必。你一个孩子,哪来这麽重的心事。你发个誓就行了。”

陶弃怔了一下,但还是停下手,再发誓却是割了手心画在嘴上,口中誓词也极尽恶毒之能。

听得李姿意都心惊肉跳的。

这是个血誓,虽然只是很基础的小咒言,可向天道起这种誓一但违背,誓词是真的一件件会应在身上的。

随後两个人一路你拉我拽终于折腾到了地方,李姿意示意小孩去拍门。虽然夜深,屋里还有光亮,听这台词,还是那个什麽《蓝色大墟的传说》,演到女主角正在被反派追杀。

老板来应门,一脸的怨气:“大半夜的,鬼拍什麽?什麽东西非得今天买呀?明天赶早要出殡呢?”

见到外面勉强硬撑的一大一小两个血人,神色一凛。急忙将两个让进来。李姿意身上的皮肤已经开始融化,这是违牢山禁的後果,对他一笑,露出一排白牙,脸上分外狰狞。她身下躺的地方,很快就浸出一个人型的血印子来,连耳朵都掉在地上。

老板脸上嘻笑之色不再,沉声说:“你怎麽搞成这样?牢山害你?我当时不该让你去的。便是拼死一搏,也不至于如此。”说着急忙将她安置下,并去搬药箱来,嘴里低声咒骂不停。

扭头见那小血人转身跑出去,沉声道:“干什麽?”手已经摸在袖中的法器。

陶弃停下来,说:“路上有血。要擦干净。”

李姿意看出老板的动作,连忙喝止:“你别吓他了。”一会儿又要表演割舌头。她今天做的事已经够恶心的,不想再被恶心一回。

老板微微松了口气。跑去拿了个布片来:“用这个擦。”小归小,但血迹触之及没。交东西给他的时候,顺便下了个咒拍在他手背上,以防他生事。陶弃看着那个印子,并没有反应,不知道是不懂还是怎麽的。老板便低声提醒他:“不要捣乱便不会有事。”

他乖巧地点点头:“我懂的。”

送这小孩出去关了门,老板急忙展开了那张皮,如果换得太晚,他怕皮上的腐蚀要入到骨肉里去。毕竟这里没有清池水可解这种伤。

但动手把她身上腐坏之处剥落之前,还是不由得顿了顿。

李姿意十分豪迈:“来吧。我平生最不怕疼。”

老板不由得笑,也不知道当年一点小痛就哭天喊娘的是谁,还是个入道的修士呢,哪里来的脸讲这种话。但只说:“那到也是。咱们姑奶奶从没有在怕的。”眼眶红了红,便正色举刀划下去。

许久整张皮才换完,陶弃回来,见李姿意已经睡熟,便立刻帮着老板处理那些剥落的血皮,虽然觉得恶心,却并不惧怕,手脚麻利轻快。

老板边收东西边问:“这皮哪来的?

“那个贱人要杀我,姐姐知道她行的恶事才杀了她,再顺势而为。那贱人早就该死。”陶弃伸出脖子,那里有一圈伤,已经入肉,再深一些应该是要把他头切下来的样子,身上各处,也没有一张好皮,到处坑坑洼洼的旧伤。叫人看得背後发寒。

说着话,把东西都收做完了,他就静静跪坐在塌边,守着李姿意不走,也不肯去睡:“恩人或醒来要水喝。”

“她不能喝水。”老板赶他:“这几日,她不能吃喝。过了三日才会醒。”

这样陶弃也不肯动:“我守在这里,让她知道身边有人。我病时,母亲也曾这麽守着我。我虽然昏沉但心里知道有人在,才睡得好。”

老板心便一软,怅惘说:“你还真是个有心肝的。以後可别像那些人翻脸比翻书还快。”又皱眉:“你别叫她恩人。到时候叫习惯了,惹人疑心。”

陶弃立刻便改了称呼,向老板正言:“我起过誓,一生都忠心于姐姐,一世都会陪伴姐姐,绝不辜负姐姐。”他说完凝视着塌上的人。

他知道她对自己存的是善念,他只是年纪小,并不是傻子。他怕她杀了自己灭口,才狠心要自伤博取信任,可她竟从来没有那麽想。他说什麽,她都信,不像那些人,某口仁义道德,却个个偏帮只想置他于死地。哪怕是老板这样的人,也多少防备他。可她只是信人不疑。

可能因为在她眼中,他是个小孩,不奸诈不可怕不凶残,看他的眼神只是在看一个孩子的眼神。而在她的心里,小孩不会有恶意的。

他想起,母亲曾说,小孩子只要小时候被照顾得很好很好,长大就不会是坏人。那这个姐姐小时候一定过得特别特别地好。

所以长大了才是个好人。世上最好的人。他不能对不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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