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
唰啦——
窗帘拉开,阳光宛如利剑刺穿我的灵魂。
我站在书桌前,看着玻璃窗外高挂的太阳,伸手挡了下脸。
太耀眼了。
昨晚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我身处地狱,那里一片黑沉潮湿,看不到一点光亮,只有一阵一阵潮汐式的声响,宛如魔鬼鼻翼翕张发出的。
我想逃离,却找不到任何方法,没有光亮,我不知道我处于何处,又该如何逃脱。
梦中,我在等死。
我只能这麽定义,因为我逃不出去,不是等死是什麽呢?
我的内心不禁悲凉凄怆,醒来时泪流满面。
好在现在的阳光足够耀眼,我透过指缝看阳光,它正一点一点洗涤干净我梦中黑暗的潮湿,融进我的心脏。
这一天开始于耀眼,我本以为会终于黑夜,没想到是归于朝阳。
我起床照镜子,发现脸上的巴掌印消了一点,但红红的还是看着渗人,我决定在家待一天。
看书,写作业,打扫卫生,睡觉。
可做的事情很多。
为了防止朝阳找我看到我脸颊上的巴掌印,我在早上短暂晒了会儿太阳後就拉上了窗帘。
开着灯写作业,打扫卫生,午睡,看书,时间就这样慢下来,我仿佛真正感受到了平静。
为什麽是仿佛呢?
书桌上的闹钟指针指向五,我听到窗台发出细微的响动,玻璃窗被咚咚敲了两声,两声後,又是一串窸窣声。
能爬过阳台的,只有朝阳。
不知道他又在搞什麽名堂。
保险起见,我翻箱倒柜先找出一个口罩带上,才拉开窗帘,推开了那扇窗。
阳台上没人,只有窗台上,静静躺着一张纸。
纸上字迹狂狷,只写了一句话:
【温笙晖,来中央公园看我打篮球】
黑色圆珠笔写的,大概写得急,“球”字的最後一划长长地拖拽了出去。
打篮球有什麽好看的。
我将纸条随手夹进桌上翻开的书里,《加缪手记》的第一卷。
话是这麽说,十分钟後,我戴着黑色帽子丶白色口罩,出了门。
房间的窗户大开,收纳瑰丽的晚霞,风吹进来,书页浮动。
小区里多的是老人带着小朋友出门散步,橙红色的云像油画笔的随手一刷,绘出了最普通的人间。
人还是得去外面走走,一天到晚闷在家里不说长蘑菇,肯定得发霉。而公园就是首选的傍晚散步好方式。
我只是在屋子里闷了一天,去公园放松放松,这和朝阳并没有关系。
中央公园有四个门,我随便找了个门进去,没走两步就听到球拍击地面,一擡头,就看到一两百米处,是公园篮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