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自如的状态让柳回笙更加不悦,握着方向盘的手松开食指,指尖一下一下敲击着——这是一个不耐烦的等待动作。
奈何赵与跟贾书华不懂行为心理学,看不出这个动作背後的含义。赵与没有下车,贾书华也没有後退,还寒暄着说:
“都是一家人,客气什麽?对了,上次找工作的事情,多亏有你,我第一个月工资拿到了,什麽时候有空,请你吃个饭吧?”
赵与额头冒汗,“不用了,顺手的事情而已,不用客气。”
贾书华不依:“那不行,等下妈妈又得说我了。明天行吗?明天周末。”
“明天我有事,改天吧。”
“改天是哪天?”
“这段时间太忙了,过一阵,我空下来跟你说。”
“好吧。。。。。。约你吃个饭真费劲。”
赵与不知道怎麽接,硬生生挤出一句“哪有”。事实证明,凡是跟破案没关系的人际关系,她处理起来都非常费劲。
柳回笙心中烧了一团火,本该什麽也不顾,不由分说把赵与赶下去。偏偏杀出一个贾书华,就差举着牌子在她後面等,牌子上写着“赵与女朋友候选人”几个大字,真让人火大。
呼——
深呼吸一口,压低声音:
“安全带。”
赵与如获大赦,连忙把安全带扣好。在柳回笙反悔之前,她不用下车了。
趴在副驾车窗的贾书华一顿,脸上的笑容僵住——她赔尽笑脸,说尽好话,得不到赵与的一个点头。柳回笙只用说那麽轻飘飘的一句,赵与立马俯首帖耳。
须臾间,什麽都明白了,从车窗上起身,笑容带一丝苦涩:
“那飞姐,以後有机会再见了。”
赵与点头:“好,我改天再来看老师。”
看吧?她贾书华想见赵与一面,还要借母亲的理由。
因为爱,所以卑躬屈膝。
那是贾书华。
因为爱,所以词不达意。
那是赵与。
因为爱,所以患得患失。
那是柳回笙。
回去的路上,私家车开得很快,穿过茂密的梧桐林时,车轮廓甚至出现残影。
一句话也没说。
赵与生怕自己说错话惹柳回笙生气。
柳回笙却因她的沉默怒火中烧。
後槽牙咬得死紧,眼珠酸胀地溢出生理性液体,眼前视野模糊,恍惚回到八年前的那个冬天。
“赵与,你一直说我是神明,你是信徒。其实,是假的吧?”
那天下着雪,细面子雪花泡沫般被狂风肆虐着刮下,吹得眼珠生疼。
柳回笙裹着厚实的围巾,在风雪里质问赵与,神情比雪还要冷。
赵与不说话,她就继续说:
“其实,你才是那个自以为是的神明,对吧?说什麽喜欢我,要陪着我。实际你可以随时随地放弃,随时随地喊停,而我,却只能一直被动地等你。每次有什麽事,你都不说话,出了问题,也只会说‘你决定就好’,你从来没有为我们的关系努力过。申请offer的时候你给我加油,但现在offer拿到了,你呢?你根本就没想过跟我一起去美国,是吧?”
不开心的回忆在涌进脑海的那一刻发酵成烈酒,在本就旺盛的火焰上添油加醋。房门打开後,脚一跨就进了屋,反手用力关上。
砰!
门板没有锁进门框,相反,被一只劲瘦的手挡住。那手骨节分明,指甲修剪整齐,甲床修长,无名指第二关节有一道年岁经久的疤痕。
“阿笙。”赵与进屋。没有像柳回笙想的那样,听话地离开。
“你进来干什麽?”
柳回笙回头,眉间锁成一个深川,衬衫外套下的吊带修身束腰,柔软的胸脯下,胸腔剧烈起伏。
赵与无措地站在玄关口,178的高个子在那一刻显得格外无助,抓着外套衣角,眼中布满泥沼,嘴唇抿成一条线,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