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午饭,晨晓就在学校门口和沈杰英会和,上车才发现他自己开车来的。
晨晓坐在副驾驶上,内心那叫一个不安。她觉得沈杰英最近好像有点毛病,不是,咱俩到底是才是助理啊,还是你挺钟爱这种互换身份paly?
晨晓跟沈杰英走进那家以明星专用品牌闻名的店铺时,心里很有些不自在。在试衣间磨蹭了五分钟,想起就算是恋爱的时候,她也没让纪杰陪自己买过衣服,一想到沈杰英在外面等她,心里更奇异了。
从试衣间出来,晨晓站在试衣台上,看见沙发上气定神闲喝着香槟的沈杰英,脸上莫名有点涨。想怎麽像站在审讯台上要接受审判一样。
沈杰英的目光和镜子里她的目光相遇的时候,晨晓看见镜子里自己的脸真的红了。救命啊,你看我干嘛,你别看我!转而恨起了推荐这件衣服的店员,你就不能推荐一个自由度高一点的?我就一端茶倒水的小助理,又不是要去参加选美小姐的大赛评选,你刚刚怎麽不把我勒死啊,姐妹,你给我勒胸线的时候挺费劲的吧。
正想着,就见隔壁试衣间的帘子拉开了。一个看上去像是要参加火鸡舞会的女人傲然站在了一边的台上,长得就那样,但是看人家那表情,人就是来宣告要竞拍胸前那两顶巨大的交通锥的。
晨晓忽然就悲壮了。
沈杰英放下手里的杯子。看着镜子里肤白唇红的——女孩儿,表情特女孩儿。看了几秒,忽然一弯唇笑了,笑得特那啥——用樊孬孬的话怎麽说来着,骚。对,笑得特骚。
晨晓差点掀了个白眼,正想张口说什麽,见旁边那个店员掐着两只眼,笑得特谄媚,“诶呀这位先生眼光真好,这款白月光礼服很适合你女朋友呢。”
晨晓差点跳起来,想到自己穿着8cm的高跟鞋,这要跳起来,她得栽下去。
“我不是他女朋友,他是我老板。”晨晓说,然後眼皮就翻起来了,不是,店员姐姐,你看看我行麽,你跟他一个劲夸什麽啊——谢谢你夸我漂亮,不是,怎麽还将来结婚的时候?你就看他长得好看是吧,他好看得你耳朵都跑到眼睛上了是吧。你瞧你把人家沈老板说得一脸春花烂漫的,你怎麽不来段惊鸿舞啊,这一什麽店员啊,你怎麽不当媒婆去啊,那残疾人到了你嘴里都能变成阿童木。
沈杰英被那店员奉承得挺高兴,手一挥,再试试这件。
晨晓有点无奈,想用不用我给你走个T台啊。又一想,反正是他掏钱。
结账的时候,晨晓还客套了一番,买那件白色的,我觉得挺好的,然後沈杰英说,都要了。
晨晓转过脸,“这件黑色的就算了吧,太野性了,我从来没尝试过那种。”
“没尝试过才要尝试啊。”沈杰英又恢复了无波无澜的表情,“挺漂亮的,让我想起了比弗利山庄黑天鹅。”
“但是,我没有场合穿啊。”
“那我以後常带你出来。”
“不是,我——”
“就是要把野心写在脸上才好看。”他的手在她後背上衬了衬,“背挺直,穿这样的衣服就要自信地穿。”
他弯下腰,就帮她顺起了裙摆,“一个人,尤其是女人,只有有野心,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麽,才不会把人生寄托在虚无缥缈的爱情上。想想看,在这个爱情烂大街的年代,为什麽爱情题材还能经久不衰,因为大多数人都无法拥有真正的爱情,而真爱极其稀缺。再想想,什麽样的女人才动辄掉入爱情的峡谷,答案是无知,她们围绕爱情划分的关于生活的界线过于狭窄了,连基本的人性学经济学思维都不具备,尚不自知就要去‘知人’,还敢把人生都交付出去,简直愚不可及。”
“但是张爱玲说恋爱时最能表现天性中崇高的品质。”
“那只是针对小说。现实里都是打着爱情高尚的名义掩盖无耻卑劣,爱情是高尚地下流丶下作跟下贱。”
“你也是吗?”
“这麽说吧,如果不是我母亲的早死,也许我跟那些从片子里认识女性的男人没什麽两样。”
“很难想象你这个人恋爱起来会是什麽样。”
“一定是不体面的。”
“具体点说。”
“就是有别于纪杰的那种体面。很多他不屑丶甚至鄙薄去做的事,我却会做得不亦乐乎呢。”
“那你觉得我之前跟纪杰算吗?”
“那得问你自己啊。别说真正的爱情了,我连纯粹的母子亲情都不清楚。”
“你是指你妈妈去世这件事?”
“不完全,事实上,我觉得母爱本质上是一种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而绑架犯就是子宫,不被子宫绑架的母爱才是纯粹的。”
晨晓回过头看沈杰英,“我现在总算发现你有一点人味儿了,虽然你这话不像一个好人说的。”
沈杰英乜她一眼,“难道我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