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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弥天大谎(第2页)

当时,年轻气盛的他们,心血来潮,参加了一个名为“青春杯”的校外3v3高中生篮球联赛,过程几多波折,但好在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拿下了冠军。

领完奖,主办方一位热情似火的工作人员,特意提出用她的老式即时成像相机给他们拍一张合影,并赠送给他们留念。

好巧不巧,本该是三个人的合照,却因为另一位队友临时去厕所,变成了只有少年孟献廷大咧咧搂着捧奖杯的少年林些的二人合影。

正因于此,这张照片此後被林些明目张胆地放在钱夹里很多年。

他曾不厌其烦地向所有追问其缘由的人解释这张照片的来历,美其名曰,希望每次看到这张照片,就能想起当年他们打比赛时永不言弃的精神,并时时激励当下的自己。

万幸的是,往事种种,他後来再也不用跟别人撒这类没有意义的弥天大谎。

照片是何时被藏于钱夹的夹缝之中,林些已然记不太清了。

想来应该是大四那年,孟献廷和他断联的那段时间,他每每打开钱夹,看到照片,睹物思人,心中都会平添几分无以复加的难过,他就索性在上面多放了张银行卡,把照片给盖上了。

来美国以後,他中间曾换过一次钱夹。当他从旧钱夹里翻出这张无意间跟随自己漂洋过海的合影时,心里无可厚非犯了难——

他属实不知该把这张无处安放的照片置于何处。它被自己随身携带这麽久,意义非凡,没有底片,独此一张,又过于珍贵。

林些思前想後,扔了舍不得,放别的地方又怕之後再也想不起来……

最後他嫌麻烦,图省事,还是老老实实原封不动地把它放在新钱夹的同样位置,只不过改为用自己的丑驾照和超市的会员卡层层叠叠地挡住……

久而久之,连他都忘了它的存在。

直到今天,重见天日。

照片虽被林些珍存了很多年,却还是难免泛黄模糊。

林些自始至终没有说话。

他把那张合照拿出来,目不转睛地看了几秒,细致入微地轻轻拂了拂,然後无比珍重地放到孟献廷面前——

既像是一位一丝不茍的考古学家,将刚刚挖掘出来丶尘封多年的珍宝公之于衆,又像是一名不怒自威的法官,当庭揭晓足以判处不法之徒无期徒刑的有力罪证。

“你收好。”顿了顿,他深吸了口气,说,“不用给我了。”

既然陈年旧忆都被搬到台面上来,那麽他,也没什麽好不能舍弃的了。

孟献廷珍而重之地接过照片,既像手捧跨时代的接力棒,又像继承上世纪的传家宝。

半晌,他喃喃道:“你不要了。”

林些分辨不出他这是个疑问句还是陈述句,便重复道:“对,不要了。”

孟献廷用温热的手掌心托着这张来自大洋彼岸的合影,眼里柔光流转,似是在端详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他不会去质问林些,曾经视若至宝的东西为什麽说不要就不要。

因为他,是最没有资格这麽问的。

良久,他淡淡笑了一下,说:“知道了。我会收好的。”

“当时拍完我就问你要不要,你说不要。”林些冷言冷语的,时隔多年,提起旧事,还不忘揶揄,“你这反射弧可真够长的。”

“嗯,我的是很长。”孟献廷头都没擡,视线还落在照片上。

“……”

林些无言以对,端起空盘子,愤慨地起身,走进厨房,打开水龙头,想假借顺手把碗洗了,来掩盖自己杂乱无章的心绪。

他自然不愿过多纠结为什麽孟献廷会无缘无故问他要过去的合影,比起孟献廷的以“拍照留念”为理由,林些倒是更情愿把他这古怪的行为动机,归结为六个字——岁数大了,念旧。

这样解释,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总比他身患绝症,离死不远的解释好。

呸呸呸!

既然醉酒的自己都无所谓,敢于予以对方承诺,那麽说明潜意识里清醒的自己也并没有多麽在乎这张照片……

那何不予人玫瑰手有馀香呢?

将这烫手的山芋拱手让人,于他而言,何尝不是一种无形的解脱呢。

可是……

为什麽给完以後,心里却还是会冒出一丝无名的小失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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